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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政透明主要体现在政策制定、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等多方面的公开化与规范化,核心在于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政策制定透明
党务公开覆盖重大决策、人事任免、经费使用等关键领域,通过线上线下的多维载体实时更新信息,确保党员群众能便捷获取政策动态。例如基层党组织将决策过程、实施进展和结果全流程公开,避免“选择性公开”和“事后补充”现象。
权力运行透明
行政机关通过新闻发布制度、媒介互动等方式公开政策执行细节,规范行政程序并实时通报进展。如《政风热线》等节目通过电视曝光、明察暗访等形式推动工商、税务等部门整改违规行为,形成倒逼机制促使执法理念向服务型转变。
监督机制透明
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公开工作程序,引入阳光监督员制度,通过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环节的全程公开,确保监督执纪执法权在规范框架内运行。例如纪检监察干部需将个人事项向组织报备,接受内部监督机构和社会监督,避免“灯下黑”现象。
公众参与透明
通过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保障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参与权和监督权。例如政务公开平台设置互动栏目,收集民意并反馈处理结果,形成“公开—反馈—再公开”的闭环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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