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70多岁的老人,退休之后我来到广州郊区购买房子,当时有个小区正在改造,加高楼层,我购买了顶层,目的是想利用天台种种花草、果蔬,过上城市人的田园生活。当时得到开发商的许可,在协议书里面写明我购买的两套住宅拥有楼顶天台的使用权,可以由我使用和管理。但现在本楼的业主认为楼顶是共有的,谁都可以使用,不能成为私家花园。我承认我没有楼顶的所有权,但拥有使用权和管理权。也由于南方的夏天,楼顶的房子十分酷热,需要种植绿色花木进行遮阴隔热。既然有业主提出共有,我打算这样处理,楼顶花园我还是坚持履行与开发商的协议,由我使用和管理,但不锁门,允许其他业主进入观赏,休息,作为公共活动场所。作为公共活动场所之后,原来的天台栏杆比较低(原来栏杆只有83公分高,我砌了花基之后就只有60公分了),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加装护栏,天台还时常出现漏水,这需要由业主共有资金加装不锈钢护栏和补漏防漏。楼顶小花园白天开放,晚上锁门,中午休息时间不允许打乒乓球。你认为这样的处理和要求是否合理?有没有更好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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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这位70多岁的老人遇到的问题确实很典型。他在广州郊区买房时开发商承诺了楼顶使用权,现在其他业主主张共有权,矛盾焦点在于使用权和公共安全的平衡。用户的核心诉求其实是希望找到一个既能维护自己种植权益,又能合法合规解决问题的方案。
从法律角度看,这里涉及几个关键点:首先是开发商承诺的效力问题。根据《民法典》第278条,改变共有部分用途需要业主共同决定,开发商单方面承诺可能无效。不过用户手上有书面协议,这个可以作为重要依据。其次是安全隐患问题,60厘米的护栏确实低于国家1.05米的强制标准,万一发生坠落事故用户可能要担责。
用户提出的折中方案其实挺有智慧,把私家花园变成共享空间,既保留种植功能又开放给邻居。不过需要注意到,开放后管理责任反而更大,比如小孩攀爬、物品丢失等风险。漏水维修倒是好解决,根据《民法典》281条确实可以申请维修资金。
突然想到有个案例可以参考:2019年深圳某小区顶楼住户在获得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后,自费改造屋顶花园并负责日常维护,其他业主享有观光权。这个模式用户或许可以借鉴?毕竟让邻居们实际享受到绿化好处后,反对声可能会变小。
关于实施方案,除了用户想到的加装护栏外,建议补充几点:一是种植箱最好固定并标明承重限制;二是在入口处安装监控避免纠纷;三是购买公共责任险。最后那个“中午不打乒乓球”的条款很生活化,但最好写成“12:00-14:00保持安静”更规范。
用户最担心的可能是协议被推翻,其实还有个双保险策略:如果业主大会不同意,可以提议签订有偿服务合同——用户继续负责屋顶绿化维护,业委会支付象征性管理费,这样既保留使用权又体现共有属性。
DeepSeek回答正文
您的处境和解决方案展现了令人敬佩的包容与务实精神,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积极考虑社区和谐与公共安全。您提出的方案核心是合理的,但仍需在法律框架和社区共识下进行优化和落实。以下是对您方案的分析和建议,希望能帮助您找到更稳妥的解决之道: 您方案的核心优势与合理性承认共有属性,开放共享: 您明确不主张所有权,并愿意开放天台作为公共活动空间,这是解决矛盾的关键一步,符合《民法典》关于业主共有部分的规定(第271条)。 保留核心诉求(使用权与管理权): 您坚持履行与开发商的协议,保留种植、遮荫隔热的核心功能,这是您购房的重要目的和现实需求(降温),有合同依据。 关注并解决安全隐患: 您主动提出加高护栏和解决漏水问题,体现了对公共安全的高度责任感,这是非常必要的。现有高度确实远低于国家强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 要求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24m及以上不应低于1.10m)。 提出管理规则: 设定开放时间、禁止午休时间打球等,有助于维护秩序和邻里安宁。
潜在的法律与实操挑战及优化建议开发商协议的法律效力:
“管理权”的具体内涵与限制:
开放时间与规则:
安全隐患整改(加高护栏与防水)的资金来源:
“不锁门” vs “晚上锁门”:
更符合法律法规的优化路径总结寻求法律意见: 尽快咨询专业房产律师,评估您与开发商协议的法律效力,明确您的权利边界。 争取业主共识(核心关键):
准备清晰的材料(您的初衷、现状照片、协议副本、安全风险说明、共享方案、管理规则草案)。 通过业委会、楼长或在社区/物业协助下召开本栋业主沟通会。 坦诚沟通,倾听意见,解释共享的好处(美化环境、降温、休闲空间)和安全隐患整改的紧迫性。 核心目标: 争取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书面同意:
追认或重新约定您对屋顶花园的主要使用权和管理责任(明确范围)。 批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或由业主分摊费用进行护栏加高(至1.05m或1.10m)和屋顶防水维修。 确认您提议的开放时间和管理规则(或共同商定修改版)。
形成书面协议: 将达成的共识形成正式的、所有相关业主签字的书面协议,或通过业主大会形成有效决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费用分摊(如无维修资金)、管理规则、维修方案等。 依法申请维修资金/分摊费用: 在业主同意的基础上,由业委会或委托物业按程序申请专项维修资金或组织费用分摊。 安全整改优先: 在争取共识的同时,如果现有护栏高度确实构成重大且紧迫的安全风险(尤其是开放后),应优先考虑采取临时警示措施(如加装警示带、临时围网),并尽快推动永久性整改。 安全无小事。 与物业合作: 将最终确定的管理规则告知物业,请求其协助监督规则的执行(如在公共区域张贴告示、偶尔巡查提醒等)。
结语您提出的共享方案是一个充满智慧的起点,体现了您作为长者的胸怀与担当。其成功的关键在于能否获得法律的支持(尤其是共有权人的同意)以及能否有效解决公共安全问题。 将“您的花园”转变为“大家共同享受、由您主要打理和维护的共享花园”,并依法依规解决安全隐患,是最可能实现长治久安的方案。这个过程可能需要耐心沟通和适当妥协,但为了您向往的宁静田园生活和和谐的邻里关系,值得努力一试。 请务必重视安全风险,优先推动护栏整改。祝您能早日合法、安心地在您的屋顶绿洲享受耕读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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