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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epSeek_老人屋顶花园共享方案及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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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一个70多岁的老人,退休之后我来到广州郊区购买房子,当时有个小区正在改造,加高楼层,我购买了顶层,目的是想利用天台种种花草、果蔬,过上城市人的田园生活。当时得到开发商的许可,在协议书里面写明我购买的两套住宅拥有楼顶天台的使用权,可以由我使用和管理。但现在本楼的业主认为楼顶是共有的,谁都可以使用,不能成为私家花园。我承认我没有楼顶的所有权,但拥有使用权和管理权。也由于南方的夏天,楼顶的房子十分酷热,需要种植绿色花木进行遮阴隔热。既然有业主提出共有,我打算这样处理,楼顶花园我还是坚持履行与开发商的协议,由我使用和管理,但不锁门,允许其他业主进入观赏,休息,作为公共活动场所。作为公共活动场所之后,原来的天台栏杆比较低(原来栏杆只有83公分高,我砌了花基之后就只有60公分了),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加装护栏,天台还时常出现漏水,这需要由业主共有资金加装不锈钢护栏和补漏防漏。楼顶小花园白天开放,晚上锁门,中午休息时间不允许打乒乓球。你认为这样的处理和要求是否合理?有没有更好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处理方法?

DeepSeek 已深度思考(用时 18 秒)

嗯,这位70多岁的老人遇到的问题确实很典型。他在广州郊区买房时开发商承诺了楼顶使用权,现在其他业主主张共有权,矛盾焦点在于使用权和公共安全的平衡。用户的核心诉求其实是希望找到一个既能维护自己种植权益,又能合法合规解决问题的方案。
从法律角度看,这里涉及几个关键点:首先是开发商承诺的效力问题。根据《民法典》第278条,改变共有部分用途需要业主共同决定,开发商单方面承诺可能无效。不过用户手上有书面协议,这个可以作为重要依据。其次是安全隐患问题,60厘米的护栏确实低于国家1.05米的强制标准,万一发生坠落事故用户可能要担责。
用户提出的折中方案其实挺有智慧,把私家花园变成共享空间,既保留种植功能又开放给邻居。不过需要注意到,开放后管理责任反而更大,比如小孩攀爬、物品丢失等风险。漏水维修倒是好解决,根据《民法典》281条确实可以申请维修资金。
突然想到有个案例可以参考:2019年深圳某小区顶楼住户在获得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后,自费改造屋顶花园并负责日常维护,其他业主享有观光权。这个模式用户或许可以借鉴?毕竟让邻居们实际享受到绿化好处后,反对声可能会变小。
关于实施方案,除了用户想到的加装护栏外,建议补充几点:一是种植箱最好固定并标明承重限制;二是在入口处安装监控避免纠纷;三是购买公共责任险。最后那个“中午不打乒乓球”的条款很生活化,但最好写成“12:00-14:00保持安静”更规范。
用户最担心的可能是协议被推翻,其实还有个双保险策略:如果业主大会不同意,可以提议签订有偿服务合同——用户继续负责屋顶绿化维护,业委会支付象征性管理费,这样既保留使用权又体现共有属性。

DeepSeek回答正文
您的处境和解决方案展现了令人敬佩的包容与务实精神,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积极考虑社区和谐与公共安全。您提出的方案核心是合理的,但仍需在法律框架和社区共识下进行优化和落实。以下是对您方案的分析和建议,希望能帮助您找到更稳妥的解决之道:
您方案的核心优势与合理性
  • 承认共有属性,开放共享: 您明确不主张所有权,并愿意开放天台作为公共活动空间,这是解决矛盾的关键一步,符合《民法典》关于业主共有部分的规定(第271条)。
  • 保留核心诉求(使用权与管理权): 您坚持履行与开发商的协议,保留种植、遮荫隔热的核心功能,这是您购房的重要目的和现实需求(降温),有合同依据。
  • 关注并解决安全隐患: 您主动提出加高护栏和解决漏水问题,体现了对公共安全的高度责任感,这是非常必要的。现有高度确实远低于国家强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 要求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24m及以上不应低于1.10m)。
  • 提出管理规则: 设定开放时间、禁止午休时间打球等,有助于维护秩序和邻里安宁。

潜在的法律与实操挑战及优化建议
  • 开发商协议的法律效力:

    • 核心问题: 开发商是否有权单独处分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屋顶天台使用权?根据《民法典》第274、275条,建筑区划内的屋顶平台原则上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在销售时单方面将共有部分的使用权授予特定业主(尤其是排他性使用权),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共有权。
    • 建议:

      • 核实协议有效性: 咨询专业房产律师,仔细审查协议条款,看是否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之处。
      • 寻求业主追认: 这是目前最合法、最可持续的途径。 您需要争取获得本栋楼(或整个小区,看规划)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民法典》第278条)。这相当于全体业主追认了开发商当初的承诺,或者达成了新的约定。
      • 沟通重点: 向业主们清晰说明您的初衷(田园生活、遮荫降温)、您为天台绿化已做的投入、您开放共享的意愿(强调是“共享花园”而非“私家花园”)、以及您愿意承担主要管理责任。强调共享后带来的环境美化、隔热降温(对顶层及以下住户都有益)、公共休闲空间等共同利益。
      • 书面确认: 如果获得同意,务必形成书面的业主大会决议或共同签署的协议,明确您的管理权责、开放规则、维修责任分担等。


  • “管理权”的具体内涵与限制:

    • 挑战: “管理权”的定义容易引发争议。其他业主可能担心您会过度限制他们的使用权(即使开放)。
    • 优化建议:

      • 在争取业主同意的过程中,清晰界定“管理权”的范围。例如:

        • 种植管理权: 您负责规划、种植、维护花草果蔬,决定种植区域和品种(需确保安全、美观、不破坏结构)。
        • 日常秩序维护: 您负责监督开放时间的秩序,提醒大家遵守规则(如不乱扔垃圾、不损坏植物、不大声喧哗、午休时间保持安静等),但这不等于“独占”或“随意驱逐”。
        • 设施简易维护: 您负责日常小修小补(如浇灌系统、小路清扫)。

      • 明确“管理权”不意味着排他使用权或禁止他人合理使用。 开放时段内,业主应能自由进入休息、观赏。


  • 开放时间与规则:

    • 您的提议(白天开放、晚上锁门、午休禁打球)基本合理且务实,符合生活常理和安全考虑。
    • 建议:

      • 将具体开放时间(如 8:00 - 18:00)、午休静音时段(如 12:00 - 14:00)、禁止事项(如打球、烧烤、带宠物随地便溺、攀折花木、喧哗扰民等)明文公示在天台入口处。
      • 规则需在争取业主同意时一并讨论确定,写入共同协议或业主公约。


  • 安全隐患整改(加高护栏与防水)的资金来源:

    • 问题的关键: 一旦天台作为公共活动空间开放,其安全性就涉及公共利益。现有护栏高度严重不足是重大安全隐患,漏水问题影响建筑本体。
    • 您的诉求(用共有资金维修)的合理性:

      • 护栏: 加高护栏是履行法定义务(符合国家强制标准),保障公共安全。这属于对共有部分的重大修缮,依法可以申请使用建筑物的专项维修资金(《民法典》第281条)。如果维修资金不足或没有,则应由相关业主(通常是本栋全体业主)按专有部分面积比例分摊。
      • 防水: 屋顶防水层维修属于对共有部分的维修,同样适用于专项维修资金或业主分摊。

    • 挑战与建议:

      • 启动维修资金程序通常需要业主共同决定(同样需双三分之二同意)。
      • 沟通策略: 向业主清晰说明:

        • 安全隐患的严重性(尤其是开放后风险增大)和法律风险(出事可能全体担责)。
        • 漏水问题对整栋楼建筑结构的损害。
        • 这是为了解决公共安全共有部分维护问题,并非仅为您的花园服务。即使没有您的花园,达到使用年限或损坏的护栏和防水层同样需要维修。

      • 您可展现诚意: 在争取共识过程中,可以表示愿意承担一部分费用(尤其是与您前期加建花基可能相关的部分),或承担维修期间的部分协调工作,以促进事情推进。
      • 专业评估: 由业委会或业主代表聘请专业机构对护栏安全状况和漏水原因进行评估,出具报告,作为申请维修资金或分摊费用的依据。


  • 不锁门” vs “晚上锁门”:

    • 晚上锁门非常必要且合理,主要基于安全(防止夜间攀爬、盗窃、破坏、意外坠落)和管理考虑。
    • 确保锁门不影响消防通道(如果天台是消防通道则不能锁,但您的情况似乎不是)。钥匙可由您保管,或委托物业保管一份备用钥匙以备紧急情况。


更符合法律法规的优化路径总结
  • 寻求法律意见: 尽快咨询专业房产律师,评估您与开发商协议的法律效力,明确您的权利边界。
  • 争取业主共识(核心关键):

    • 准备清晰的材料(您的初衷、现状照片、协议副本、安全风险说明、共享方案、管理规则草案)。
    • 通过业委会、楼长或在社区/物业协助下召开本栋业主沟通会。
    • 坦诚沟通,倾听意见,解释共享的好处(美化环境、降温、休闲空间)和安全隐患整改的紧迫性。
    • 核心目标: 争取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书面同意:

      • 追认或重新约定您对屋顶花园的主要使用权和管理责任(明确范围)。
      • 批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或由业主分摊费用进行护栏加高(至1.05m或1.10m)和屋顶防水维修
      • 确认您提议的开放时间和管理规则(或共同商定修改版)。

  • 形成书面协议: 将达成的共识形成正式的、所有相关业主签字的书面协议,或通过业主大会形成有效决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费用分摊(如无维修资金)、管理规则、维修方案等。
  • 依法申请维修资金/分摊费用: 在业主同意的基础上,由业委会或委托物业按程序申请专项维修资金或组织费用分摊。
  • 安全整改优先: 在争取共识的同时,如果现有护栏高度确实构成重大且紧迫的安全风险(尤其是开放后),应优先考虑采取临时警示措施(如加装警示带、临时围网),并尽快推动永久性整改。 安全无小事。
  • 与物业合作: 将最终确定的管理规则告知物业,请求其协助监督规则的执行(如在公共区域张贴告示、偶尔巡查提醒等)。

结语
您提出的共享方案是一个充满智慧的起点,体现了您作为长者的胸怀与担当。其成功的关键在于能否获得法律的支持(尤其是共有权人的同意)以及能否有效解决公共安全问题。 将“您的花园”转变为“大家共同享受、由您主要打理和维护的共享花园”,并依法依规解决安全隐患,是最可能实现长治久安的方案。这个过程可能需要耐心沟通和适当妥协,但为了您向往的宁静田园生活和和谐的邻里关系,值得努力一试。
请务必重视安全风险,优先推动护栏整改。祝您能早日合法、安心地在您的屋顶绿洲享受耕读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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